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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商品有机肥料推广应用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0-6-4 9:22:13 作者:左利云 阅读 763 次

 

关于组织实施商品有机肥料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
为加快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发展商品有机肥生产,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高耕地质量,根据区农技总站要求,先将《2010年北仑区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方案》予以公布,如有需要农户,请抓紧时间上报。
 
联系人:   镇农办:左利云   86788056
区农技总站:屠伟杰    86782397
 
                                     白峰镇农办  
                                    2010.6.4
附件:
2010年北仑区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方案
 
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区建设,加大有机(配方)肥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实施商品有机肥料推广应用的通知》(甬农发〔2010〕43号)精神,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现就2010年我区商品有机(配方)肥示范推广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广目标
全区示范推广商品纯有机肥1000吨(折算成有机无机复混肥500吨),应用面积3900亩,辐射面积2万亩,应用数量达2500吨。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地的所有耕地、园地和林地,重点是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基地、低产田改良区、设施栽培基地和试验示范基地
三、任务分解
根据各地产业基地分布情况,结合2009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情况,将各街道、镇(乡)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安排如下:
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安排表
推广面积(亩)
推广数量(吨)
备注
560
100
1吨有机无机复混肥按2吨纯有机肥计算。
街道
560
150
小港街道
900
180
霞浦街道
160
30
柴桥街道
160
30
戚家山街道
680
100
白峰镇
160
30
春晓镇
560
130
梅山乡
160
50
区产业化基地
 
200
总计
3900
1000
四、肥料供应
今年,我区商品有机(配方)肥料定点生产供应企业,在市推荐基础上,确定三家生产企业供应肥料(见附表),用肥单位可根据需要联系这三家生产企业供应肥料。
 

生产企业
有机肥名称
有机质含量(%)
总养分含量(%)
有效活菌数
出厂价格(元/吨)
备注
宁波旺富有机肥有限公司
(张金梁13186886117
纯有机肥
50
6
 
400
自运价
鸡粪肥
60
8
 
630
运到价
有机无机复混肥
30
15
 
1200
宁波江北绿源有机肥开发销售中心
(乌栽新
13805888135
鸡粪肥
40
10
 
480
运到价
猪粪肥
45
6
 
400
有机无机复混肥
20
15
 
1100
阿姆斯复合
微生物肥料6%
20
6
2千万/
1160
阿姆斯复合
微生物肥料18%
20
18
2千万/
1760
阿姆斯生物有机肥
25
 
2千万/
1160
宁波环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陆一平13081928783
粉状猪粪
30
6
 
400
运到价
颗粒猪粪
30
6
 
500
粉状鸡粪
30
8
 
550
颗粒鸡粪
30
8
 
650
颗粒有机无机
复混肥
20
15
 
1150
颗粒有机无机
复混肥
20
15~25
 
1150~
2500
颗粒有机无机
复混肥
20
农户要求
 
协商

2010年商品有机肥定点生产供应企业名单及肥料种类表
五、补贴标准
纯有机肥市每吨补贴70元,区每吨补贴130元;有机无机复混(配方)肥市每吨补贴140元,区每吨补贴260元区产业化基地用肥由区财政补贴,纯有机肥每吨补贴200元,有机无机复混(配方)肥每吨补贴400元。
六、补贴程序
1、各街道、镇(乡)农业科(办)根据区定的商品有机(配方)肥料示范推广任务,把用肥数量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大户,并明确生产企业和肥料品种、数量。
2、2010年7月和11月,各街道、镇(乡)农业科(办)做好推广面积和数量的核实工作。
3、区农技总站做好对申报材料的核实工作,核实无误后凭生产企业的供货发票、运输收讫单,将市、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给生产企业。
4、严禁享受财政补贴的商品有机肥作为指标买卖、用作它途和外流。如有发现,将事件进行网上公开曝光,有机肥料厂将被取消补贴和供应单位资格,供应基地或农户将取被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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