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天气预报: 热点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正文
信息正文    
关于做好2004—2005年度区级文明家庭创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5-11-8 17:07:20 作者: 阅读 251 次

关于做好2004—2005年度区级文明家庭创评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
  按照仑文明委[2005]4号精神,我镇决定开展第五轮区级文明家庭创评工作,现就2004—2005年度的创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以“三爱”、“三观”、“三德”建设为核心,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抓落实、促发展、求深化,提高创建活动的参与率、建成率和巩固率,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家庭的美满幸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
    二、创评活动的内容
     1、各社区、各行政村要广泛开展第五轮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积极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20字家庭美德内容。本次评选,除几个拆迁村不参加评选外,其余社区、村的家庭参评率均要求达到90%以上,文明家庭的评选率社区为30—55%,农村为25—45%。
     2、以文明家庭创评活动为依托,进一步扩大文明家庭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影响力,在区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第二届北仑区十佳百户特色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别为“爱心家庭、和谐家庭、才艺家庭、创业家庭、绿色家庭、美德家庭、节约家庭、书香家庭、自强家庭、诚信家庭”十类家庭,我镇在各社区、村推荐基础上每类家庭各评选一户。
     3、加强楼群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区级文明楼评选活动,以楼促家,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每个社区评选1—2个区级文明楼群。
    三、创评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1月1日—11月10日)
    1、镇召开由机关干部、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层层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窗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评选文明家庭、文明楼群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2、各社区、行政村可根据各自实际召开社区居民(村民)代表或户主、联户长(楼群、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部署,下发评选标准,使创评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5年11月11日—12月30日)
    1、区级文明家庭的申报评选工作,采取由参评家庭自我申报、社区(村)初核、群众评议、镇报批的方法。各社区、村文明家庭协调小组要把好质量关,保证申报和命名的文明家庭具代表性、真实性和示范性。
    ①各社区、村负责向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家庭发放有关文明家庭创建的宣传资料、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及2004—2005年度北仑区文明家庭自评表。
    ②家庭自评、申报。每一参评家庭对照评选标准,对本家庭两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自我评估,并实事求是地逐条打分,填写2004—2005年度文明家庭申报表,由各楼长、村妇代会成员收集后交社区、村协调小组。
    ③群众评议。社区召开楼长、楼道小组长、户主代表会议,行政村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对上报的家庭进行认真检查评审,评审分数在85分以上的可确定为文明家庭初审名单,评选率可由各社区、村在规定的评选比例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初审名单在社区公示栏或村务公开栏和楼道公示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一周后无群众举报或异议,由社区、村盖章上报镇协调小组。公示期内,群众有举报或异议的,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予以调整。
    ④镇创建协调小组根据社区、行政村上报的名单做好审核和命名工作,向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通报,并报区协调小组备案。
   2、北仑区第二届特色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在第五轮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特色文明家庭必须在第五轮文明家庭中产生,根据本家庭的特色分别授予荣誉称号。被推荐的家庭应具有代表性,事迹生动感人,在辖区内有良好影响,要求各社区、村至少推荐一户特色家庭。已被评为第一届十佳百户特色文明家庭的,原则上不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3、继续开展区级文明楼评活动,促进邻里团结,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被推荐的文明楼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应有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开展邻里活动中有鲜活、生动的事例,在社区内有一定示范辐射作用。已被评为区级以上文明楼的,原则上不参与此次推荐。
    第三阶段:表彰总结阶段(2006年1月1日—1月30日)
    1、区级文明家庭经区协调小组审批后,由社区、行政村公布评选结果;十佳百户特色文明家庭、区级文明楼由区协调小组发文表彰,并在《新区时刊》上予以公布。
    2、各社区、行政村创评的基础上,总结两年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的收获及体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表彰宣传。
    3、社区、村协调小组对评出的区级文明家庭、文明楼进行挂牌。牌匾应挂在门外醒目位置,即显荣誉、又示监督。
    四、有关说明
    1、区级文明家庭参评对象为全区城乡常住和居住本地满两年的外来户,单人户、全家常年外出的挂名户不列入参评范围,虽已单独立户而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户以大户计算为一户;
    2、区级文明家庭不搞终身制,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在牌匾上方注明年度,逾年度的视为自行摘牌。
    3、各类推荐表、统计表于2005年12月20日前上报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镇妇联办公室)。特色文明家庭、区级文明楼应报送10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指导,提高认识。各社区、行政村党支部要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立足新的起点,稳步推进创建评选活动。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家庭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社区、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家庭美德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增强广大家庭成员的道德自律意识,宣传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先进典型,以激励更多家庭自觉投身于创建活动。
    3、创评结合,严格把关。创建活动重在教育,立足建设,要创评结合,以评促创。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评选标准、评选原则和评选程序,切忌简单化、走过场,既要保证评选数量,又要确保评选质量,使评选活动成为群众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的过程,起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
    4、深化内涵,虚实结合。要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创建内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家庭,精心设计各种活动载体,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于一体的寓教于乐活动,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关于开展二00六年度妇代会工作评估的通知
下一篇: 白峰镇拟设立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常见问题 | 隐私声明 | 网站管理
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人民政府主办 技术支持:龙腾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白峰村 联系电话:(0574)86788021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3253号
建议使用IE浏览器 在1024*768屏幕分辨率下浏览本网站 您是本网站的第 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