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部门):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贯彻北仑区4月20日召开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的精神,扎实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具体事项请按照《白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白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0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白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北仑区安委会制定的《北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给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白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世博”期间生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镇各个行业(领域)的各生产经营单位(部位);重点检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车站码头(渡口、渡船)、水利设施、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㈠企业方面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与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订与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与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承发包工程、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三同时”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危险物品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㈡重点行业(领域)方面检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和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擅自改变设计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矿山重点检查分台阶、分层开采情况;爆破作业安全情况;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等。 2、道路交通。一是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的急弯或弯道反超高、标志标线、行车视距、中央分隔带护栏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桥梁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有否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的承载力、护栏防撞强度和桥堍安全防护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路口、弯道、隧道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存在严重道路隐患的道路是否设置防撞护栏、防撞墩、防撞墙等应急防护措施;二是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是否纳入重点人车户籍化管理系统,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重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尤其要加强往上海方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查验;检查农机安全隐患;检查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及农用车、货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装等行为。 3、建筑施工。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 4、渔业船舶。重点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渔业船舶、船员持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的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行为情况;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渔船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 5、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6、机械制造。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收存;焊接切割工业用气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证照不齐全或伪造、冒用他人证照擅自进行船舶生产建造的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职能部门和单位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工作计划由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镇和区行业各牵头部门(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分工如下: ㈠矿山、危化、渡口安全检查工作由镇安监所牵头组织实施; ㈡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由综治办组织实施; ㈢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白峰交警中队、交管站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㈣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由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㈤渔业船舶、农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农办牵头组织实施。 ㈥民爆器材、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由白峰、郭巨两派出所按照管辖地域各自组织实施; ㈦电力安全检查工作由白峰供电所组织实施; ㈧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部门按照镇安委会明确的职责划分各自组织实施; ㈨各职能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22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4月22日-4月26日) 各职能部门(单位)要迅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计划,明确目标、重点、时间、进度、要求等,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将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所辖范围各生产经营单位,并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出安全生产自查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各职能部门(单位)大检查工作计划4月26日10时前报送镇安委办。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4月27日-5月15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彻底自查,自查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4月28日-5月26日)。 一是职能部门(单位)的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制定的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建立相应台帐,检查情况简要信息及时报送镇安委办。 二是镇安委会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及部署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组织、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及监控防范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况。 4、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生产、水利工程、特种设备、电力设施、民爆器材、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 5、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 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结果计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 三是迎接上级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上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安全台帐,随时迎接上级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5月25日-5月30日) 各职能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完善工作,小结情况于5月28日前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汇总全镇情况上报区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单位)要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世博”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分管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㈡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将安全大检查要求传达到所辖范围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来。要鼓励各类企业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㈢注重源头,严格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各类在建项目、各类规模以上企业及重点企业,要认真组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镇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把好源头安全关。要把本次大检查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不能只查不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㈣加强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及台帐建立工作。各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按时将大检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报送镇安委办。各单位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时,同步做好相应台帐积累,随时迎接上级对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督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