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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白峰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北仑白峰龙口路43号(315813)
    公开电话:(0574)86788021
    监督电话:(0574)86782021
    电子邮件:bfz@bl.gov.cn
    网址:http://baifeng.bl.gov.cn/
  白峰镇人民政府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决定。
  (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编报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辖区建设管理等各项规划;指导辖区经济发展,推进辖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区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搞好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辖区社会事业;加强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文化市场、食品卫生、规划建设、市容环境、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五)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对村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居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居民)委员会自治。
  (六)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街道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七)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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